工作日志管理办法
- 发布人:admin6
- 时间:2015-07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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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来源:院办公室????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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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? 为使工作日志工作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,发挥工作日志决策依据、沟通交流的作用,特制定本规定。
第二条? 报送部门 各系、各部门及院领导班子成员。
第三条 ?报送内容
(一)系、部门主要负责人及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去向、工作内容。
(二)系、部门主要工作、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、系的学生动态。
第四条 ?报送方式和时限 各部门每日上午12:00前通过电子邮件向院行政办公室报送前一天的工作内容。未按时报送的,直接向院主要领导报送,并说明原因及检讨。
第五条? 谎报工作日志由院纪委处理。
第六条 ?工作日志汇编发布部门为院行政办公室。
第七条? 院行政办公室及时将收到的工作日志汇编成《学院工作日志》并送院主要领导和在OA系统发布。
第八条 工作日志报送情况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进行年度考核。
第九条? 本办法从?? 年? 月? 日起施行。